关于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与监理网 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


来源/作者: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宣传信息处日期:2019-06-05【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农机推(宣)发〔201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推广站、农机监理站(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推广站、农机监理站,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推广站: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系统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农办市﹝2017﹞25号)要求,原中国农机推广网和中国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网融合升级为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与监理网,是部总站的官方门户网站。新网站经过试运行,自2019年6月正式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总站网站的作用

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与监理网是全国农机推广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宣传农机化政策的重要阵地,交流工作成效的重要平台,推广先进适用安全农机化技术的重要舞台,向各界展示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与监理网保留了原中国农机推广网和原中国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网的域名,使用www.came.net.cn和www.cams.agri.gov.cn均可登陆。旧版网站仍可通过新网站登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运用部总站网站开展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当地农机推广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及时报送信息,加强工作宣传,共创良好发展氛围。要在当地农机推广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网站上宣传总站的网站,在主页上设置总站网站的链接。要积极向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汇报,在总站网站上宣传当地的农机化工作;向主管部门的网站推荐总站网站的链接,不断扩大网站影响,共同维护好、发展好这一公共平台和阵地。

二、强化落实,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总站印发的《关于加强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与监理网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农机推(宣)发〔2019〕2号),对农机推广信息报送提出了明确要求。该通知印发以来,多数省份提交的信息数量不断增加、质量有所提高、宣传效果不断增强。但是,有的省份提交信息仍然较少,甚至没有提交信息,请根据文件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将信息报送工作落实到位,宣传好当地的工作成效。

请各省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学习“农机推(宣)发〔2019〕2号”文件,对照文件要求组织当地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聚焦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及时向网站报送信息,宣传当地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成效。要注重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全面性,新闻类信息要在要在事件发生后2日内及时报送;调研分析、案例剖析等信息,反映情况和问题要有深度,要有问题分析、有对策措施或建议。

三、完善队伍,进一步落实信息报送工作责任

网站信息由信息员通过网站的信息提交系统提交、审核,建立信息员队伍、落实其责任是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的关键。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明确1名信息报送工作责任领导,1至2名在编人员为信息员,于2019年6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将名单(附件)报送到部总站。总站将及时为信息员分配网站信息提交系统的账号和密码。各地农机推广机构的信息员调整后及时与总站联系,做好工作衔接,保证信息及时报送。年底,总站将考评各单位和信息员的工作成效。

各单位要组织信息员参加总站组织的信息员培训,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为信息员创造教育培训机会,不断提高信息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信息员名单报送邮箱:xcxxc@came.net.cn

联系人:袁玉菲(010-59198658),苏春华(010-59198626)

附件:信息报送工作人员名单

文件下载:关于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与监理网 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pdf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2019年6月4日


附件


信息报送工作人员名单

单位


责任领导

姓名


职务


电话


手机


信息员1

姓名


职务


电话


手机


信息员2

姓名


职务


电话


手机







添加人:朗月 内容审核: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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