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举办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作者: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日期:2022-06-22【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农机化总站(标)函〔2022〕61号

各省级农机试验鉴定机构: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原定于2022年6月22日至24日在江苏省盐城市举办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宣贯培训班延期举办。培训时间暂调整为2022年8月10日,8月9日下午报到,8月11日上午疏散,培训地点和培训内容不变。因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请已报名学员根据调整后的时间,确认是否可参加培训。尚未报名学员仍可按《关于举办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宣贯培训班的通知》(农机化总站(标)函〔2022〕57号)要求继续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

后续如有变化,我们将及时通知报名学员。联系人:宋仁龙,电话:010-59199118。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2022年6月21日


添加人:朗月 内容审核: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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