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大纲编写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作者: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日期:2023-03-29【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农机化总站〔2023〕3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农机试验鉴定大纲制修订质量,加强农机试验鉴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农机试验鉴定工作高质量发展,我站定于2023年4月下旬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举办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大纲编写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年4月25日至4月26日,4月24日报到,4月26日下午疏散。

二、培训地点

北海辰茂海滩酒店,地址:北海市银海区银滩中路(海滩公园正对面)。

三、参加人员

各省级农机试验鉴定机构、推广机构、生产企业、科研院所、学会协会、大专院校、检测机构以及有意愿参与农机试验鉴定大纲制修订工作的相关人员。

四、培训内容

(一)部署2023年农机推广鉴定大纲制修订工作;

(二)讲解农机试验鉴定大纲制修订程序及要求;

(三)解读《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TZ 1—2019);

(四)解读《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编写规则》(TZ 6—2021);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专项鉴定大纲制修订工作经验分享;

(六)农机试验鉴定大纲制修订工作交流研讨;

(七)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现场演示。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采用“现场+网络”相结合的方式举办,培训费用:2000元/人(现场)、1000元/人(线上)。参加现场培训学员的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交通费自理。

培训费可通过银行汇款、现场刷卡、支付宝或微信方式交纳,现场不收取现金。通过银行汇款的,请务必在备注栏标明“大纲培训”,汇款单位名称与开票名称应保持一致,并在报到时出示银行汇款凭证。本次培训班全部开具普通增值税电子发票。

单位名称: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十里河支行

账号:11220701040017219

(二)因需提前制作培训证书,请报名参加培训的学员于4月10日前将培训代表回执(见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tc201sc2@126.com。

(三)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参加现场培训的学员自行前往培训地点。

(四)培训班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广西合浦县惠来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协办,联系人:宋仁龙(010-59199118)、杨茜(010-59199027)、杨易(18177110633)。

    附件:培训代表回执 .doc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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