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农机职业技能评价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作者: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运用指导处  日期:2023-05-31【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农机化总站〔2023〕8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职业技能人才评价考试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技能评价工作水平,扎实推进农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2023年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安排,我站定于7月上旬在西藏林芝市举办农机职业技能评价考评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7月4日报到,5日-6日培训,7日离会。

培训地点:西藏自治区林芝柏栎荟舍酒店,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八一大街北街工布老街B2号楼,联系电话:0894-5813777,联系人:袁紫薇,手机号:18689043891。

二、参加人员

1.各省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主管部门人员,各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站、工作站、培训鉴定基地的管理人员;

2.企业、职业院校、协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拟从事农机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工作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1.申报考评员资格应具有本职业(专业)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高级考评员资格应具有本职业(专业)一级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热爱农机职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原则性强,办事公道,能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四、培训内容

解读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和技能人才评价相关政策规定;介绍农机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讲解农机技能人才评价考评行为规范;交流讨论农机行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发展。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向各地市转发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于6月17日前将确认参训人员的本省汇总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我站电子邮箱yyzhdch@163.com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报名。

                                             

培训班报名二维码

2.请申报考评人员资格认证的学员提前填写《农业行业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审批登记表》(见附件2),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上身份证、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原考评员证书)复印件和2张小2寸免冠照片寄送至本省组织报名的农机职业技能有关单位(或部门),各有关单位收齐上述报名材料后,于9月8日前统一寄送我站,过期不予受理。培训班报到现场不接收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办理考评员证卡的学员无需提交上述申报材料。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联系人:刘璐  010-59199093  15600085142。

3.考评员证有效期至2023年底后的学员,本次培训将不再办理考评员证,参训人员完成培训课程,统一发放培训证书。

六、培训收费

1.培训班收取培训费1800元/人,包括考试、教材、证书、用餐等费用。学员的差旅费、住宿费自理,食宿统一安排。

2.培训费可以在报到现场刷卡、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如需汇款的,请于6月20日前,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将培训费汇至我站,汇款时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本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和“考评员”字样(开票单位与汇款单位不同的,请注明开票单位名称),培训报到时须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换取发票。

汇款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开户账号:1122070104001721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十里河支行。

七、联系人:

董洁芳 010-59199097,13621166732;

刘璐 010-59199093,15600085142。

附件: 1.参训人员信息统计表

2.农业行业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审批登记表

3.乘车路线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2023年5月29日

    附件1:参训人员信息统计表.xls

    附件2:农业行业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审批登记表.doc

    附件3:乘车路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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