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作者:  日期:2019-12-19【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鲁安农机发〔2019〕6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市农机中心: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明电〔2019〕5号)要求,现将《全省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代章)                                                               

                                               2019年12月18日                                                                      

  

 

全省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鲁安明电〔2019〕5号)要求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的部署,省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到2020年5月底,在全省开展为期半年的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安全红线意识、提高风险防控效能、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事故防范效果、提高安全治理水平,严防各类农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确保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抓好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紧盯责任主体,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市农机安全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监管责任,着力在查问题、促整改、抓落实上下功夫。

  (二)抓好冬季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要针对冬季农机安全生产的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认真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乡村、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纠正违章行为,防止制动、转向和操纵机构有严重隐患的拖拉机上路行驶和作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要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大乡村道路安全检查,严厉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载超速、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脱检漏审、拼装改装机械、伪造变造证照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检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抓好春运期间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针对春运期间天气变化复杂、人员出行密集、交通繁忙等特点,持续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堵塞管理漏洞,加大对运输型拖拉机等重点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执法检查,重点监管上道路运输的拖拉机,确保春运期间农机安全形势稳定。

  (四)抓好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各市农机安全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重点整治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点、农机库棚、农机培训学校、田间场院等重要农机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检查农机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装置、夜间反光装置等。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切实规范农机安全监理行为,严禁为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要加大报废更新补贴实施力度,加快老旧农机淘汰,促进农机节能减排,减少安全隐患。

  (五)抓好变型拖拉机专项清理整治。各市农机安全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巩固提升行动的通知》(鲁农机字〔2019〕7号)要求,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负责”“谁发牌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包片负责,全面收缴违规发放的变型拖拉机牌证。同时要加强同公安部门的联系,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增加联合执法频次,定期进行会商,分析形势,交流情况,推动工作。

  (六)抓好农机行业“三到位”工作落实。各市农机安全主管部门要对照农机行业“三到位”标准,梳理完善农机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备,规范农机事故处理程序。加大农机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员安全生产能力和素质。

  三、方法步骤

  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从即日起至2020年5月底结束。集中整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条块结合、属地为主,把集中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过程,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过程,着力建立完善抓落实、见实效的长效工作机制。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阶段(2019年12月20日前)

  1.省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按照省政府安委会《省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整治任务分工方案》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农机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制定印发《全省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对深入开展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作出部署,并报省政府安委会。

  2.各市农机安全主管部门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3.各市农机安全主管部门要深入分析农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市实施方案于2020年1月15日前报送省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同时,要广泛宣传发动,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 年 12 月 21 日至2020年 5 月中旬)

  1.各市农机安全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

  2.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在今年12月底至2020年1月上旬,按省政府安委会部署,组织开展一次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执法检查行动。检查内容:一是检查各地部署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二是对照集中整治重点内容,抽查部分县(市、区)、部门和重点单位的整治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三是抽查农机安全生产“三到位”情况。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人员询问、应知应会考核、现场演练等多种检查方法,确保查深、查实、查细、查透。

  3.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在2020年3月份,省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暗访暗查,促进各项安全整治措施落实到位。检查结束后5日内,将暗访暗查情况报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三)“回头看”和专项巡查阶段(2020 年 5 月下旬)

  1.各市农机安全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开展集中整治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2、省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对各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特别是对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巡查,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实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农机安全主管部门要把开展好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具体行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

  (二)落实工作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市农机安全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管好职责范围内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下沉一线,盯紧现场,确保重大风险防得实、控得住、管得好,严防各类农机事故发生。

  (三)严格执法检查。各市农机安全主管部门要组织执法力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要场所和重要农业生产环节的农机安全监管和事故防控,要采取异地执法、暗访抽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应急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开展农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等工作,形成监管合力,依法从严从快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宣传引导。结合农村实际,积极组织农机监理人员利用乡村庙会、集市,采取发放宣传品、播放宣传片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农机法律法规知识,充分利用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拓展宣传广度。要动员和组织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积极参与到整治行动中,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请各市农机安全主管部门分别于2020年3月1日、6月1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总结报省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晓梅 刘吉鑫

  联系电话:0531-83199951

  电子邮箱:njjlaqk@shandong.cn


添加人:张晓梅 内容审核: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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