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作者:   宋兴龙日期:2020-02-21【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冀农机管发〔2020〕3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村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为加强农业机械化质量管理,规范我省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我局制定了《河北省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河北省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

2.农业机械质量投诉信息统计表

3.农机质量投诉信息报送工作考核表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20年2月12日



附件.doc


添加人:宋兴龙 内容审核: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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