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关于做好2020年“三秋”农机质量投诉宣传服务和受理处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山东农机化信息网  日期:2020-09-08【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鲁农机鉴定字〔2020〕27号

各市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

  为确保“三秋”农机化生产顺利进行、社会和谐稳定,各市要以全省“重点工作攻坚年”动员大会精神为指导,积极行动起来,加大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力度,切实做好今年“三秋”农机质量投诉宣传服务和受理处理工作,保障农机具能够及时投入“三秋”农业生产,充分发挥农业机械主力军作用,确保秋季作物丰产丰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重加强组织指导

  各市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的组织和指导,调动各级农机质量投诉监管人员的积极性,继续发扬吃苦耐劳、默默奉献的精神,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急农民之所急,帮农民之所困,努力做好“三秋”农机质量投诉监管工作,切实维护农机消费者、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大宣传服务力度

  “三秋”农机化生产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农机质量投诉监管人员“三秋”期间,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线上通过电视、网络、广播、微信等提供多种形式不见面质量宣传服务,线下通过标语、图画、资料或赶大集等形式,向群众提供面对面宣传解答。宣传农机质量投诉法律法规、农机识假辨假知识、农机具的正确选购和使用方法等,强化农民的维权意识,提高农机手的识假辨假能力和操作水平,在出现质量纠纷时,知道找谁投诉,到哪里投诉。

  三、加快受理处理进度

  “三秋”期间安排好值班人员,保持电话、网络畅通,确保农机质量投诉能够及时受理,有效处理。尽量做到“线上办、不见面”,确保疫情防控、百姓维权“两不误”。同时搞好农机质量投诉记录和录入。尤其是对跨区作业农机手的投诉,要及时协调经销商或企业尽快解决,确保“三秋”作业及时有序进行。发生群体投诉时,要依据《山东省农机产品质量群体投诉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根据事态情况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预案。

  四、及时全面进行总结

  “三秋”活动期间,各市县应根据各自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报道,并将报道情况发至我站。“三秋”作业结束后,各市将“三秋”农机质量投诉宣传服务和受理处理工作、通讯报道等情况及时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十月三十日前报送省站。

  电子邮箱:sdxxnjtsz@163.com

  联 系 人:夏永明、黄 杰

  联系电话:0531-88521315、83173941

   

  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农机投诉站)            

   2020年9月7日                        

  

   


添加人:汪岩 内容审核: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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