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关于印发《2022年农机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作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日期:2022-04-12【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村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

现将《2022年农机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3月26日

2022年农机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2年,全省农机安全监管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压实农机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统筹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安全,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进一步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按照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应急管理部要求开展“十四五”期间“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推动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1.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工作要求,科学研判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见诸行动。

二、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2.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要健全农业农村部门总体协调负责,农机安全管理、农业综合执法和行政审批等机构分工合作、协调联动的农机安全监管新机制,发挥各相关单位农机安全职能作用,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监管责任。

3.督促落实农机合作组织主体责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精神,督促指导农机生产经营落实主体责任,通过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等方式,落实农机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机大户、农机手等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做到隐患自查,问题自纠。

4.做好安全生产考核。按照省安委会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要求,省级对市级、市级对县级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进一步强化对事故情况、责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重大活动和重点目标任务的考核,推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责任落实。

5.严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科学界定涉及农机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健全问责机制,对未按有关规定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治理、发生重大农机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推动责任措施落实,督促问题隐患整改。

三、严格牌证业务管理

6.规范牌证业务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好牌证登记、年度检验、驾驶证申领等项工作。规范档案管理,做到电子档案、纸质档案、证件记载信息“三个一致”。严守监理业务纪律,严禁给“变型拖拉机”等不符合条件的机械和人员进行注册、检验、发证。严禁在办理牌证业务、《跨区作业证》发放、安全检查等方面发生违反规定收费、处罚及倒卖证件等行为。

四、强化农机安全监管

7.健全安全监管联动机制。深入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和省公安厅“冀农发〔2021〕53号”文件要求,与公安部门建立健全并落实定期会商安全形势、联合执法和信息交换的长效工作机制,推进“乡村农机两员”与“警保两站两员”有机结合,实行“一站多能、一人多岗”,增强农村交通和农机安全监管合力。

8.推动安全监管与惠农政策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农机系统惠农政策及积极作用,将牌证发放与购机补贴、秸秆综合利用、深松作业、全程机械化示范、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培训等惠农政策有机结合,全面提升注册登记率、检验率和持证率。

9.提高“双控”机制建设质量。持续推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通过专家授课、观看视频、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机制建设专题培训,不断增强行业监管人员、农机合作组织管理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风险辨识水平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培养一批“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机制建设“明白人”,努力创建一批“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机制高质量运行试点。

10.巩固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组织开展三年行动“回头看”,对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措施,健全农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果。

11.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在春节、“两会”、端午、五一、“三夏”、“三秋”、中秋、国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等重大活动和关键时期,采取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检查和隐患排查,消除农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漏点、断点、盲点。

12.大力实施农业机械“亮尾工程”。实施“亮尾工程”,拖拉机运输机组应灯光齐全并粘贴反光标识,鼓励其他上道路行驶的农业机械粘贴反光标识或插挂反光警示旗,消除安全隐患,防止追尾事故发生。

五、深化安全宣传教育

13.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组织好“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五进”等活动,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综合运用专题会议、宣传活动以及省农机化信息网、客户端等媒介,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提升全行业安全生产意识和水平。

14.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演练。宣贯落实好《河北省农业机械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安全培训和演练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要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争取在上半年开展应急演练。督促农机合作组织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把安全知识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健全落实全员安全培训责任制度,全面提升技术水平和应急能力。

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15.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按照农业农村部和应急管理部的要求,严格创建标准,提高创建质量,着力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16.强化示范乡(镇)、村、户建设。按照创建方案明确的创建任务,各市、县要具体组织抓好“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村、合作社创建工作,夯实创建基础。

七、强化事故调查和信息统计报送

17.按时统计报送相关信息。全面贯彻落实《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要求。每季度对本地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评估,按照时限要求做好事故统计信息报送和直报工作,不瞒报、漏报、谎报农机事故。

八、持续抓好农机监理惠农政策落实

18.严格规范免征政策落实。严格执行农机监理五项业务免征政策,应免尽免。严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收缴行为,应收尽收、应缴尽缴,杜绝截留、挪用、变相收费或搭车收费行为。

19.稳步推进政策性农机保险实施。加大政策性农机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农民投保积极性。加强部门协调及业务指导,全面规范保险业务开展。


添加人:朗月 内容审核: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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