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畜牧业执法处按照《宁波市农产品安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甬农安办【2019】1号)和《宁波市农产品安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甬农安办【2019】7号)的统一部署,对海曙、江北、奉化、余姚、慈溪、宁海等六个区县(市)的部分畜禽养殖场和屠宰企业进行了第二季度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
本次共抽检相关单位25家,其中畜禽养殖场22家,屠宰企业3家,抽取了畜禽产品共46批次,其中猪尿4批次,猪肉13批次,猪肝5批次,牛肉6批次,禽肉7批次,禽蛋3批次和生鲜乳8批次。目前,相关样品按法定程序已送符合资质的畜产品检测机构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