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机发展中心积极鼓励支持农机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来源/作者: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日期:2020-02-28【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近日,省农机发展中心印发了《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积极鼓励支持农机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农机部门紧紧抓住中央财政支持我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良好机遇,积极鼓励、支持农机合作社主动承接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带领小农户一道步入现代农业发展的快车道。

      《通知》强调,各级农机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重要性、紧迫性。在市场需求和中央财政支持的双重推动下,紧紧抓住机遇,科学谋划,精准施策,顺应而上,把农机合作社群体打造成为全省农业生产托管的服务主体。

      《通知》明确提出了一系列推动农机合作社发展壮大和提档升级的重要举措。

       一是大力培育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农机化承载主体。各级农机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精准施策,在产前、产后服务上着力培育,大幅提升农机合作社的综合服务能力,注重强化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的综合能力建设、全面经营管理能力建设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农机合作社向着“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方向发展。

       二是主动协调和积极鼓励成立农机合作联社。各县级农机部门要在县域经济区选择几个实力较强、积累较多、覆盖面较大且有积极性、主动性的农机合作社,经过充分协商,求同存异,在找到最大公约数的基础上,建立农机合作联社;要在本经济区域内,协调产前、产后服务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加入“联社”,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共享共赢;要在充分调研和协商的基础上,帮助农机合作联社制定科学合理、优质高效和能够激发活力的“联社”章程,通过工商注册,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建立正常的经营秩序和分配机制,切实增强合作社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是充分发挥好县级农机物联网平台和终端设备的强大优势和重大作用。各级农机部门要大力宣传农机合作社在智慧农机作业方面的优势和科学、高效、精准实施农业项目的安全保障,使全社会知晓农机部门的农机物联网平台和农机合作社的生产服务能力已经走在技术进步前列的真实面貌。同时,要对农机物联网平台和终端设备进行技术升级和功能拓展。通过努力,使以农机合作社为主体的县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在机械化和信息化上实现高度融合,真正成为现代农业建设无可替代的主力军。

       四是进一步强化各级农机部门对农机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的指导和服务工作。一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业生产托管的有关政策和当地项目实施方案,加强与当地政府及项目部门的沟通协调,架起项目操作部门和农机合作社之间的桥梁,引导当地政府和项目部门给予农机合作社更多、更大的项目支持。二要围绕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和质量提升,利用物联网平台的大数据,建立农机合作社服务诚信评价体系,推进农机合作社逐步建立内部诚信管理制度,提高农机合作社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应用水平;三要积极创新培训方式,通过组织开展高质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和技术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四要全面倾斜各项农机扶持政策,大力推进农机合作社的发展。同时,各级农机部门要以“战略合作”为契机,积极做好与当地农行的沟通协调,为农机合作社争取信贷支持,切实解决农机合作社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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