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数字技术应用、智慧农业发展,提升数字技术在乡村产业领域的应用水平,近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在2019年确定的72个数字农业工厂试点示范基础上,开展第二批数字农业工厂创建工作,争取到2020年底,累计至少完成100个数字农业工厂试点示范。
建设内容
数字农业工厂试点示范分数字植物(育种)工厂、数字牧场、数字渔场等三类开展。
数字植物(育种)工厂建设重点围绕生产环境、生产过程、流通营销、质量安全、生态保护等环节,推进设施农业环境监测、智能控制、智能灌溉等装备和技术应用,建设智慧生产管理体系。
数字牧场建设参照《浙江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浙江省万头以上规模猪场数字化建设指南(暂行)的通知》(浙牧发〔2020〕20号)要求执行。
数字渔场建设重点推进水体环境实时监控、精准化饲喂管理、病害监测预警、循环水装备控制、网箱升降控制等应用,提高生产经营和管理数字化应用水平。
申报条件
数字农业工厂建设积极性高,数字化技术应用能力强,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且在种养业生产环境、生产过程、流通营销、质量安全、生态保护等环节已部分或全部开展数字化技术应用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或种养大户。
申报程序
材料申报。县级农业农村局组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填写申报表,初审后报所在市,各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审核后于6月12日前择优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报送申报表要求一式两份。
组织评审。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进行复核,综合评估基础条件、工作方案、推进举措和预期效果等情况,遴选确定试点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