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各项工作融合发展


——贯彻落实全国农机试验鉴定和技术推广工作会议精神之三

来源/作者:朱礼好 党东民  日期:2021-07-13【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在这次全国农机试验鉴定和技术推广工作会议上,农业农村部张桃林副部长提出,要强化协同联动、推动融合发展,共同构建农机化技术支撑体系。全国农机试验鉴定与技术推广系统要进一步提升大局意识与政治觉悟,增强凝聚力、执行力与战斗力,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协同推进、融合发展,推动我国农业机械化事业高质量发展。

目前,在全国机构改革的大背景下,很多省份的农机鉴定、推广甚至包括农机监理、科研机构进行了新的整合,组建了新的机构。据初步统计,约有10个省份组建了“大一统”的农机化管理服务中心,像广西、山西;有13个省份将原来的农机鉴定与推广站进行了合并,如山东、甘肃。实际上,有的省份则很早之前就是鉴定推广一体,如宁夏、海南。

早在2019年6月,张桃林副部长就在部农机鉴定总站与农机推广总站合署办公职工大会上强调,推进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与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合署办公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推进农机化转型升级的现实需要,也是整合职能力量、提高工作效能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整合资源、激发活力,实现优势互补,统筹推进农业机械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经过两年的成功运转,2021年7月1日,在伟大的中国共产党100周岁生日的美好日子,由原两部站“整编”而成的新的农业机械化“国家队”——“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牌子正式对外启用。

张桃林副部长在部总站合署办公时的指示,对全国农机化系统机构改革同样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农机化系统机构改革是国家机构改革的一部分。农机鉴定、推广、监理、科研机构的改革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地要以此轮机构改革与整合为契机,围绕农业机械化全程推进全面发展各项重点任务,优化职能配置,推进业务整合,构建职责明确、执行有力、协同高效、服务到位的职能体系,进一步提升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支撑保障能力。

在履行职能方面,农机鉴定和推广共同的职能目标都是为农机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性质、工作方式具有相似性,工作任务具有关联性、互补性,我们要以此为着力点,理顺鉴定、推广各项业务工作的定位和关系,并积极推动调整优化,实现职能叠加,达到“1+1>2”的目的。

在工作机制方面,推动工作融合,必须推动鉴定和推广的工作运行机制进行融合,在开展鉴定和推广工作时,要制定共同的工作目标和方案,加强工作互联互通,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达到互融互促的效果。

在技术共用方面,农机鉴定和推广都属于技术活动,鉴定是推广的前置条件和技术基础,推广是鉴定的技术延伸和实践应用,要推动技术数据共享、成果共享,协同提升技术供给能力和水平。

农机试验鉴定、技术推广都是农机化的关键环节,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工作融合得好,能形成良好的互补效应,产生1+1>2的效果,反之则会带来不良效应,损害农机化系统的形象、消减系统队伍的士气与战斗力。多年来,农机行业各条战线的广大同仁团队一心,并肩作战,共同为我国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做出了瞩目成绩。站在新的起点,奋战新的征程,光荣的农机鉴定推广系统职工必将在新的历史坐标中发挥更大作为、赢得更加重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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