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便民利民成效显著


来源/作者:农机化司  日期:2019-01-31【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2018年,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农、财两部印发的《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扎实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全年工作进展顺利,共实施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4亿元,扶持163万农户购置机具191万台(套),绩效目标超额完成。主要特点: 

  一、扩大购置补贴范围,农民不用再申请指标 

  2018年是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启动年,政策实施衔接工作量很大。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密切配合,组织调动各方力量,集中开展了省级实施方案制发、补贴额测算公开、补贴机具投档和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开放等工作,推动政策平稳过渡实施。与往年相比,各省补贴范围均有所扩大,重点新增了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机具,比如河南、湖南、四川、山东等生猪大省将清粪机、粪污固液分离机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纳入补贴范围。在资金规模保持稳定的基础上,所有省份都明确,只要购置补贴范围内符合资质条件的机具均予补贴兑付,取消了申请补贴指标等门槛,稳定了农民购机预期,农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扩展新产品补贴试点,满足乡村振兴新需求 

  为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引导农机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重要作用,2018年起,农、财两部将新产品补贴试点范围由10个省扩大到全国。2018年,16个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提出了35个次的新产品试点品目,涉及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畜牧养殖、农产品收获及初加工、种植施肥、农用搬运、设施农业等方面的创新产品,补贴资金规模约1.8亿元,有效促进了农机产品技术创新和研发、生产、应用,为满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机械化的新需求迈出了重要步伐。 

  三、利用信息化等手段,推动便民利企 

  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企举措。一是推进鉴定信息公开。组织开发了全国农机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实现了向社会公开所有获得农机推广鉴定证书的农机产品信息,有效支持补贴机具资质采信工作。二是扩大补贴机具资质范围。明确将进口国外农机产品纳入补贴范围,一视同仁。农、财两部首次采信农机产品认证制度,国家认监委会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通用要求》,积极推进相关举措加快落地。三是便利补贴机具投档。实现了全国农机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与补贴机具投档系统的互联互通,35个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实现了电子化投档,企业不再分别向各省邮寄或人工报送成套纸质材料,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也有效减少了成本和人工录入操作失误。四是便利补贴申请受理。多数地方在行政审批大厅或农机大市场设立了“一站式”服务窗口,26个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使用手机APP等办理补贴申领和机具核验,江苏等省还开展了集中进村验机和受理补贴申领等上门服务,农民购机报补基本上“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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