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整治行动中 发现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来源/作者:  日期:2020-03-16【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叶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六安市农机购置补贴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金安、裕安和叶集等地有部分农户借身份证给外地购机者在我市代办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现象;叶集区聚友农机公司、裕安区安邦农机经销商参与借用当地农户身份证代办农机购置补贴。

霍邱县李记永在申请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张田田、张国庆、姜华胜等申请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时存在借身份证为他人代办补贴行为,霍邱县全升农业机械商贸有限公司虽然未参与以上行为,但存在农机购置补贴销售台账建立不完整等问题。

舒城县庐镇乡方素珍2018年购置一台岳西县长城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6CL-80-16茶叶理条机,补贴资金2900元,因为机具质量和加工茶叶效果不理想,机具退回厂家,岳西县长城机械有限公司在收到退货机具后没有严格执行退换货制度,没有及时报告农机化主管部门并退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在对霍山县市级督查核实过程中提供与补贴机具不符的机具信息。

根据调查情况,以上农户和企业虽无主观恶意,且能够积极配合农机化主管部门调查,但是违反了《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规范(试行)》第三章第八条第二款:农机购置补贴产品销售记录不完整或未按照规定时间正确保存。第九条第五款:已补贴机具发生退货等情形,未主动告知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且未按要求向财政部门退缴全部补贴资金等相关规定;第七款,提供不实申请资料及票据等相关规定。根据《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规范(试行)》,为严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经研究决定对涉事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和购机者做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责成岳西县长城机械有限公司将相关补贴资金8900元(其中舒城县2900元、霍山县6000元)退回相关县区财政,并限期整改,于11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六安市农机局,视整改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二、对六安市裕安区安邦农机销售公司、六安市叶集区聚友农机销售公司和霍邱县全升农业机械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具体由上述经销企业注册地的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约谈并监督整改于11月30日将约谈整改情况报送市农机局。

三、取消霍邱县张田田、张国庆、姜华胜等三户四台洋马4LZ-3.0A 联合收割机的的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对未兑现补贴款13.6万元不得打卡发放。

四、将岳西县长城机械有限公司、六安市裕安区安邦农机

销售公司、六安市叶集区聚友农机销售公司和霍邱县全升农业机械商贸有限公司等四家列为全市重点监察企业,监察期截止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每季度对其开展一次检查,对其销售的农机具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

五、对参与借身份证给代申报补贴的王远祥等54名购机者(详细名单见附件)和没有严格执行退换货规定方素珍,从2019年11月30日起,取消3年内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附件:取消3年内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格人员名单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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