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作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日期:2020-07-08【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皖农机函〔2020〕600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广德市、宿松县农业农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农业农村部确定的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我厅制定了《安徽省农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17日


安徽省农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农业农村部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农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推进农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责任体系。

1.健全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加大农机安全生产各项投入,强化农机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和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农机大户主体责任,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分工和目标任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推动农机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

2.落实农机服务组织主要负责人责任。强化农机经营服务组织法人、农机大户和机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规章和标准。加强农机行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投入到位、教育培训到位、装备配备到位、救援措施落实到位。

3.加快推进农机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加快健全完善农机行业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净化农机安全生产环境。

(二)切实抓好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整治。

4.强化农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坚持分级管控、分类实施、属地管理,坚持源头防范、系统治理、专项整治相结合,切实增强农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

5.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依法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严格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安全检验、驾驶人考试等管理工作,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先上牌、后办补的要求,实现购机补贴与安全监理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农机上牌率、检验率和驾驶人持证率。推进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反光贴使用,保障夜间农机驾驶操作安全。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加大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力度。

6.加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督导检查,形成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对隐患整改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对账销号。指导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等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农机使用、维修保养台账。落实村级建立农机安全员制度,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和举报奖励活动。

7.持续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经常性开展联合整治专项行动,严把存量车辆安全检验关,加速注销报废车辆,争取2022年全省在册在管变型拖拉机减少2/3以上,2024年底实现完全清零。

8.严格查处农机使用违法行为。严格查处未依法办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书和牌照,使用证书和牌照与机型型号不符,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驾驶操作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未按照规定进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而投入农业生产,以及安全设施不全、安全防护不到位、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拒不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等行为。

(三)有效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技术支撑保障能力。

9.努力提升农机安全质量水平。按要求扎实做好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强化产品安全和质量的评价考核。认真开展重点机具质量调查,突出安全性调查内容,帮助农机生产企业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督促整改优化,引导农机生产企业提高农机装备安全技术水平,提高农机可靠性,减少因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

10.加强关键农时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在春耕、三夏、三秋等重点农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增强农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驾驶操作水平。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开展“线上”指导和培训,及时发布农机安全驾驶操作和机具检修知识。组织技术人员送技术、送服务下乡,现场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和维修保养技术指导,做到重心下移、服务前移。

11.大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学法、普法计划。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积极推进农机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发挥新媒体优势,制作发布一批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短视频,提高宣传教育的有效性、针对性,进一步营造农机安全生产环境。举办农机安全生产培训班,提高各级农机安全管理人员和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安全管理水平。

(四)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12.持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持续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制定“十四五”期间“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促进农机安全监管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

13.加强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救援人员安全放在首位,进一步完善农机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和科学救援的技战法。积极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演练,设定不同事故处置场景,强化实战化演练,加强人员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间安排

三年行动计划从即日起至2022年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6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细化具体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

(二)组织实施(2020年7月至12月)。按照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按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实施。

(三)集中攻坚(2021年)。结合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调研交流、推广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

(四)巩固提升(2022年)。对农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措施,健全农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把农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纳入当前农机安全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提高工作成效。强化农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积极探索好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专项整治行动和长效机制建设两手抓,不断推进农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三)加大宣传引导。树立问题导向,突出农机安全监管重点和难点,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传播快、影响大、覆盖广的优势,多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请各市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当年度专项整治工作总结、2022年12月20日前将三年行动工作总结报省农业农村厅农机管理处。联系人:张勇;电话(传真):0551-62669128;邮箱:njjzy11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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