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福泉市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


来源/作者:  福泉市农机安全监理站 陆兴茂日期:2020-03-13【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为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升监管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安全事故,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月19日和3月6日,贵州省福泉市农机安全监理站派员将《福泉市2020年度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送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

责任书要求:

一、认真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宣传贯彻新的《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贵州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监管。

二、建立健全农机安全责任制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一是安全检查制度,二是安全整治制度,三是事故报告制度等各项制度,有计划有步骤抓落实。

三、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使农机安全法律法规深入心;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定期组织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开展集中性安全教育学习,抓好源头管理。

四、抓好农机安全专项整顿。按照省、州、市部署,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专项整顿工作,切实提高农机“三率”水平,确保全市全年无农机安全责任死亡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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