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产养殖互助保险再加力


来源/作者:浙江在线 通讯员 钟秀兰  日期:2020-04-13【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浙江省是水产养殖大省,海淡水养殖经济品种丰富,水产养殖面积多达30万余公顷。作为高投入、高产出、高风险的“三高”行业,政策性水产养殖保险在提高水产养殖生产防灾减灾能力,推进水产养殖业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2020年度水产养殖互助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今年我省将继续委托省渔业互保协会,在舟山、台州、温州、杭州、湖州、衢州和绍兴等7市的22个县(市、区)开展水产养殖互保试点,互保费总规模3300余万元,预计互保风险额5.7亿元。

各类互保方案对互保标的的损失定损方式、起赔损失程度和赔款理算均进行了具体约定,主要定损方式有逃逸比例评估法、死亡生物称重法、发病比例评估法、气象指数定损法四大类。

“今年试点工作,我省在总结往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大力推广气象指数定损法,如果养殖区域遭受风力、浪或暴雨达到了合同约定的条件,养殖户就可以获得赔款。”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处相关工作人员说,“此外,今年重新把南美白对虾纳入养殖保险,为主导品种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为减轻养殖户承担的保费压力,省财政将给予不超过总保费50%的资金补贴。有条件的地方,还将配套地方财政补贴,折合下来,养殖户自己承担的保费在20%-50%之间。”省渔业互保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上一年度投保且未发生理赔的会员,我们将于次年给予10%的无理赔优惠奖励。”

据了解,自2013年我省开展水产养殖互助保险试点以来,至2019年底,已累计承保2976单,开设险种9大类,提供风险保障约17.2亿元,累计为养殖户弥补损失1.57亿元。


添加人:董玉玲 内容审核: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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