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来源/作者:浙江农业农村厅  日期:2021-08-09【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近日,浙江农业农村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新一轮政策坚持稳产保供、创新发展、数字赋能的导向,重点突出浙江丘陵山区、设施农业机械化需要。

补贴种类历年最多。补贴机具种类数量为历年之最,合计共155个品目。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所需机具实现应补尽补,适用于丘陵山区和设施农业的轻小型农机具品目达到52个,占全部品目的33.5%,其中今年新增的轻小型品目达到22个。

补贴条件再次拓宽。《意见》明确支持农机创新产品通过农机专项鉴定方式纳入补贴范围,“中央常规补贴+专项鉴定补贴+新产品补贴+省级补贴”的四级补贴机制基本形成。

补贴办法调整更优。优化调整分类分档和补贴标准,针对我省丘陵山区、重点产业机具用足用好30%的补贴额测算比例,将适应我省水田地形、与粮食生产紧密相关的乘坐式高速插秧机、履带式耕作动力机械补贴测算比例提高到35%,对保有量大、占用资金多、使用效益不明显的品目逐步下调补贴额测算比例。

补贴办理速度更快。进一步严格补贴办理的限时要求,农户从提交申请资料至收到补贴资金的时限从80个工作日降低至35个工作日,其中农业农村部门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受理审核、机具实地核验、资金兑付申请等流程,相关申请在公示5个工作日后,由财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和资金兑付工作。


添加人:董玉玲 内容审核: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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