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基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机制


来源/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农机监理站  日期:2019-11-15【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为了更好地履行农机安全监理职能,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自治区农机监理站在呼盟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巴彦淖尔市等盟市的部分旗县开始探索创新农机安全监管模式,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农机监理分站。主要采取以下方式:一是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建立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稳定的农机安全监管人员,办公设施、交通工具配备齐全,各项规章制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管理台账健全;二是利用乡镇畜牧防疫站现有办公场所、交通工具,以旗农牧业局下发文件,成立农机监理分站。各分站归属旗县农机监理站领导,实行站长负责制。每个分站覆盖管理乡镇所辖村屯,各分站独立开展工作。三是成立稽查大队,分片进行管理,下达任务,进行考核。目前,呼伦贝尔市农机监理所创建的三级农机安全网络,是在旗县级农机监理站为主体建立一级网络15个,以乡镇政府、农机监理分站为主体建立二级网络84个,以各村屯小组为主体建立三级网络705个,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三级农机安全监管网络体系。

一、农机安全监理分支机构的主要工作方法。

一是健全管理机制,明确责任。每年对旗县下达的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与各分站之间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年终有奖励,有惩罚。二是强化制度建设,靠制度管人管事。制定详尽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做到政务公开,制度和收费标准依据图板上墙。三是深入农户、田间地头开展工作。四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取消双休日,随叫随到,随时办公,加班加点,在明显位置张贴农机监理员的电话和手机号码,24小时开机,保证机手联系方便。五是争取支持,促进工作开展。农机监理人员经常与当地相关领导探讨分析农机安全生产事宜,由当地党委、政府组织召开农机安全专题会议,下达各村组农机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六是协同配合,职能互补。每个基层农机监理机构都与当地的公安派出所建立了友好关系单位,农机监理人员执行公务时,遇暴力抗法、围攻和钉子户,交由公安派出所来处理,从而起到了震慑作用。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完善了安全管理层面和网络。基层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充分利用农机宣传员人熟、情况清、底数明的特点,可以准确掌握每个村的车辆、机具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便于从源头上进行安全监管,有效解决了基层农机安全管理组织建设不健全的问题,扩大了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覆盖面,弥补了机构改革后苏木镇农机管理人员不足、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形成了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网络,真正实现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全方位覆盖、不留死角。

(二)提高了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成效,业务工作量成倍增长。由于在原来监管薄弱的地域设置了驻点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有利于从薄弱环节克服过去由旗站外勤人员跑全旗县、人员不够用、耗时、费用大等弊端,能缓解旗县农机监理站管理面广、监理人员缺口大的问题。使农机安全宣传、监管、服务工作更直接、更深入、更便利,极大地提高了农机监理业务工作量,有效地消除了农机事故隐患,预防了各类农机事故的发生。

(三)规范了农机监理业务。基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都经过农机监理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了农机监理员相关资格证后上岗的,能够规范地开展农机安全监理业务工作。同时,由于分站监理人员都长期从事农牧业行政执法工作,具有行政执法知识和经验,更有利于开展农机监理业务,也提高了服务水平。

(四)工作重心下沉,做到全方位服务。基层监理机构的建立,一方面,监理人员可以在驻地联系群众,拉近了农机监理人员与机手的距离,方便农牧民办理业务。另一方面,监理人员可以方便地走村入户、到田间地头、作业场所开展工作,能够做到上牌、考证办理手续到村,审验到户,服务到田头,方便了机手,减轻了负担。农牧民机手也因为有了就近办理上牌、考证手续的地点,降低了办证费用(主要是食、宿、路费)而主动要求办理上牌、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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