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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业务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作者: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农机化总站〔2024〕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监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监理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制发工作,经研究决定,定于11月上旬在浙江嘉兴举办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业务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年11月6日报到,7日培训,8日疏散。

二、培训地点

嘉兴龙之梦大酒店(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中环南路1977号,联系电话:0573-82999888)

三、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监理机构有关负责人或具体承担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制发工作的部门负责人1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监理机构有关负责人或具体承担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制发工作的部门负责人1人。

邀请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指导。

四、培训内容

(一)解读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制发工作规定;

(二)交流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有关情况;

(三)就进一步规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制发工作进行研讨;

(四)针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号牌、驾驶证、行驶证、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等式样研提修订改进意见。

五、有关事项

(一)本次培训班不收取培训费,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请按规定人数派员参加,于10月28日(周一)前反馈报名回执(附件1,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tjjsc@163.com),并请参训人员提前做好发言准备。

(二)培训期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得安排与培训内容无关的事项,严禁外出参加各种聚会、拜访、宴请等活动,不得饮酒。

(三)本次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请参训人员参考乘车路线(附件2)自行到达和离开培训地点。

联 系 人:陶琎

联系电话:010-59199202

    附件:1. 附件1.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业务管理培训班报名回执.doc

          2. 附件2.乘车路线.doc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2024年10月16日 
发布时间:2024-10-16 提交人: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条件建设处 责任编辑:总站信息处 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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