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机化总站 [2025] 136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及部分具有国家支持的农机推广鉴定能力的农机鉴定机构鉴定,对27家企业的通过国家支持的推广鉴定的产品,准予核发48张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见附件1)。
经审核,准予对8家企业的25张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进行更换(见附件2),注销6家企业17张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见附件3),补发1家企业1张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见附件4)。
附件:1.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5年第四批)
2.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更换证书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5年第四批)
3.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注销证书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5年第四批)
4.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补发证书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5年第四批)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