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机化总站〔2026〕23号
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农机实用技能人才队培育工作,持续提升农机实用技能培训标准化、专业化水平,我站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农机实用技能培训课件和短视频(宣传片除外)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聚焦农机维修技术应用、农机防灾减灾技术、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机械化技术、智能农机和数字化应用技术等农业生产重点领域,挖掘、遴选并推广一批高质量农机实用技能培训课件和短视频,激发培训形式与内容创新活力,为农机实用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优质教学资源支撑。
二、参加人员
具有农机化实用技能人才或高素质农民培训授课经历的师资均可报名参加。申报课件需同步提交配套讲课视频(含PPT课件及对应完整讲课视频)。师资来源包括行业领域专家、教授,农机推广机构工作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秀管理与技术人才,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农机操作维修技术能手等。
三、活动安排
(一)课件和短视频申报推荐
1.内容与形式。围绕农机维修技术应用、 农机防灾减灾技术、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机械化技术、智能农机和数字化应用技术等农业生产核心主题制作。课件类要求PPT页数约50页,配套讲课视频时长约45分钟;短视频类时长建议5-10分钟。往年课件和短视频可登录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的农机使用维修技能学习平台(http://njpx.njztc.com)查阅参考。
2.报送要求。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辖区内师资开展课件和短视频制作,于2026年7月31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1)、参评课件(含括讲课视频)及短视频发送至指定邮箱:yyzhdch@163.com。若课件有链接,请将链接内容一并报送。
(二)课件和短视频遴选推广
我站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适用原则,对各单位推荐的课件(含讲课视频)和短视频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参考标准见附件2、附件3),选择适合行业发展的作品向社会公布并进行全国推广。
四、相关事宜说明
(一)原创性要求。申报的课件或短视频作品须为本人或创作团队(作者最多为2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不得侵害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一经发现作品存在侵权、内容不良等问题,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视情通报。
(二)授课要求。课件或短视频作者享有作品著作权,提交作品即视为同意授权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进行网络传播、公益推广等非商业性使用。
(三)激励措施。经专家遴选的适用推广作品,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颁发相应证书。
联 系 人:方强
联系电话:010-59199096。
附件:1.农机实用技能培训课件和短视频推荐表
2.农机实用技能培训课件评分标准
3.农机实用技能培训短视频评分标准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