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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作者: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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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秋收农机忙,安全莫要忘---农机作业安全提示!

广大农机驾驶员朋友们:

秋收农业生产工作已经启动。为了高质量、高效率开展农机作业,夺取秋粮丰收,减少和降低农机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对秋收期间的农机安全生产提示如下:

一、注意作业前的机具安全检修维护

(一)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要进行安全检查检修,排查农机具的安全隐患,保证其以良好的状态投入作业。

(二)联合收割机的传动链和传输皮带等防护装置应完整可靠,操纵台的扶梯护栏、扶手、踏板等应安装牢固。

(三)灭火器具要可靠、有效,并放在易于取放的位置联合收割机和从事田间收获、脱粒等作业的拖拉机排气管要安装火星熄灭装置,并及时清除积炭。

(四)作业机具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确保作业安全并能及时发现、排除故障。

二、注意作业现场安全

(一)作业前,要仔细勘察田间作业现场,清除障碍在电线杆、杂物、井盖等障碍、危险处设置明显标志。禁止与作业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驾驶操作人员应与辅助作业人员设置联系信号。

(二)严格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注意地头转弯或倒车时的安全。地头转弯或地边作业时,应避免割台触及田埂、水渠、树木或其他障碍物。倒车时,应察明联合收割机后方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

(三)根据地势特点、干湿情况等选择收割速度。如发生收割台、脱粒、分离、秸秆切碎装置等缠草,或切割器、滚筒等作业部件发生堵塞时,应在停机熄火后清理。禁止将手伸入出粮口或排草口排除堵塞。卸粮时,不得用手、脚或铁器等工具伸入粮仓推送或清理粮食。接粮人员不得在收割进行中上、下接粮台。

(四)驾驶员、农机操作者作业时,禁止穿拖鞋以及宽松或袖口不能扣上的衣服,以免在作业时发生危险。驾驶员须具有驾驶操作资质,驾驶农机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得将机具交给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三、应急及其他注意事项

如发生农机事故,应立即停机,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告知出事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等,以便实施救援,进行现场处理。有人员伤亡时,要及时拨打医院急救电话“120”,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不得延误救治时机。

农机存放场所必须严禁烟火,严格执行消防制度,在易于取放位置配备足够、有效的灭火器具,并做好定期维护。

发布时间:2025-09-30提交人: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安全服务总站 徐继东责任编辑:总站信息处 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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