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皖农机鉴综〔2026〕2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鉴定,安徽灵杨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的8种产品已通过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准予核发8张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见附件1)。
经审核,同意对合肥麦稻之星机械有限公司的8张农业机
械试验鉴定证书进行更换(见附件2)。
经确认,准予对安徽省休宁县齐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的25张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进行注册,换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见附件3)。有效期满未予注册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自动失效。
附件1:安徽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6年第5批).xls
附件2:安徽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更换证书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6年第5批).xls
附件3: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注册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6年第5批).xls
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