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请提供农业机械化标准化有关材料的通知


来源/作者:科技标准处  日期:2022-03-02【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农机标分〔20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机械(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省级以上农业机械(化)相关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

为密切相关农业机械化标委会和社会团体之间的沟通联系,加强协同推进农机化标准化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国家标准为龙头、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支撑、团体标准为补充的协调配套的新型农业机械化标准体系和工作机制,我会特商请你们提供通讯方式和农业机械化标准化相关情况。

一、提供材料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机械(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省级以上农业机械(化)相关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通讯录(样式见附件1)。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机械(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的现行有效农业机械化地方标准清单(格式见附件2)。

(三)各省级以上农业机械(化)相关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归口管理的现行农业机械化团体标准清单(格式见附件3)。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机械(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省级以上农业机械(化)相关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十四五”时期农业机械化标准化方面的重点工作。

二、提交方式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2年3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至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机械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科技标准处)。

联系人:杨茜  电话:010-59199027  E-mail:tc201sc2@126.com

附件:1.全国农业机械化标准化工作组织通讯录(样式)

2.现行有效农业机械化地方标准清单

3.现行有效农业机械化团体标准清单

   关于商请提供农业机械化标准化有关材料的通知.pdf

   附件1、附件2、附件3.doc

全国农机标委会农机化分会

  2022年3月1日 


添加人:朗月 内容审核: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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