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浙江省2020年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单位名单的公示


来源/作者:浙江农业农村厅  日期:2020-12-17【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县、示范乡镇(园区)、示范基地评价认定办法>的通知》(浙农专发〔2017〕95号)和《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业主导产业“机器换人”示范县评价办法>的通知》(浙农专发〔2018〕93号)要求,经创建单位自评申报,省、市分级审核,拟认定长兴县为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县,杭州市临安区等11个县(市、区) 为农业主导产业“机器换人”示范县,杭州市富阳区春建乡等33个乡镇(街道)为农业“机器换人”示范乡镇,杭州党湾关荣农机专业合作社等103个单位为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基地。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方式:0571-86757602(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

通讯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邮编:310020。

附件:浙江省2020年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单位拟认定名单

电子稿: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浙江省2020年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单位名单的公示.pdf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2月15日



添加人:董玉玲 内容审核: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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