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关于继续组织开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 服务中心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作者: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鲁卫华日期:2021-04-27【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各市农机局(中心):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9〕22号)文件精神,推动我省农机社会化服务业态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省农机发展中心决定在2020年首批推介15个全省“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典型案例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从事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并已延伸开展综合农事服务的农机合作社或农机作业公司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以下简称服务组织)。

  二、案例标准

选送的案例要来自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的真实实践,禁止虚构和杜撰。案例要机制模式有创新,服务效果得到群众认同,对其他地区、服务主体实现提挡升级具有借鉴意义。案例涉及的服务组织原则上应具备以下特点。

  (一)服务基础条件好。服务组织具有《法人营业执照》,正常运行2年以上,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拥有能满足当地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需要的农机装备,农机停放库棚、维修间、培训教室等设施完备。拥有一定数量的农机操作手、维修技术人员和较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人员。

  (二)全程农机作业服务能力强。服务组织能够围绕当地主要作物(主导产业)生产需要,开展机械化耕整地、播种、收获及植保、产地烘干等全过程机械化作业服务,有适度的服务半径,年作业面积(各环节累计)不少于5000亩,直接服务农户数量不少于100户。带头应用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技术、信息化管理技术,全程机械化服务技术路线清晰可行,农机农艺融合度较高,作业质量得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广泛认可。

(三)综合农事服务成效显著。服务组织采用订单作业、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托管等服务方式,与周边农户建立有比较稳固的服务关系。在农机服务的基础上,积极向农资统购、新装备新技术示范、信息咨询、培训指导、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销售对接、金融保险服务对接等“一站式”综合农事服务发展,在解决小农户生产难题、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带动生产经营主体节本增效、促进农业现代化水平提升等方面成效显著。

三、组织报送

(一)报送方式。各市农机部门负责案例的征集、遴选和报送,并对案例的真实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负责。每市择优选取1-2个典型案例(不含2020年已推介的典型案例),于5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将案例材料统一报送省农机发展中心农机社会化服务部,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二)报送材料。材料要充分反映农机服务组织从事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延伸开展综合农事服务等方面的有关情况,每个案例材料,包括典型性或代表性摘要概述(200字左右)和正文,正文控制在3000字左右,主要包括基本情况、服务特点、典型做法、成功经验、主要成效、未来打算等内容。案例材料要实事求是、突出亮点,注重以数说理、以理服人,有条件的可辅以图表。同时,每个案例选送典型性照片3-4张,照片不小于3M,像素不低于2300×1700。

四、成果应用

  报送的典型案例将择优在山西农机化信息网等媒体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广泛宣传,树立示范标杆。引领更多有实力的农机作业服务主体升级建设成为“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 服务中心,打造“一站式”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建立“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案例库,引导农业农村系统干部及专家对相关服务组织开展长期联系指导、跟踪研究,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经验,不断推进全省农机社会化服务提挡升级。

 

联 系 人:鲁卫华  杨艳

联系电话:0351-2029689  

电子邮箱:sxnjfwgl@126.com

 

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2021年4月26日     


添加人:闫培如 内容审核: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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