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五一"期间农机行业大排查大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河北省农业机械鉴定总站  汪新勃日期:2021-04-30【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冀农机管发〔2021〕20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村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管理局:

为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农机行业大排查大整治有关工作,确保节假日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抓实筑牢安全生产责任,严防农机事故发生。

二、开展排查整治

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一)安全领导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与落实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情况;是否制定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并严格落实;负责人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是否有专人专职负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二)“双控”机制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农机合作社是否对企业风险因素进行全面辨识和专项辨识,形成风险管控清单,制定的管控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每季度至少组织检查一次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的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并建立隐患治理信息台账;合作社是否按规定开展全员全岗位隐患排查;是否形成“风险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工作模式。

(三)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建立与落实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情况;是否制定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并严格落实;负责人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是否有专人专职负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四)农机合作社消防安全落实情况。可燃液体罐组、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区、装卸区及危险化学品仓库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消防柜内器材是否配备齐全,是否完好无损;是否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灭火器材,药剂定期更换,有更换记录和有限期标签;泡沫发生系统、消防水幕、喷淋、蒸汽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能够随时投用,是否定期试验。

(五)健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情况。建立健全农机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及时修订和完善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处置装备建设,组织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活动情况。

三、及时统计上报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调度总结,5月1日至5月5日每天17时前报送当天安全防范工作开展情况。每周填写《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和《各地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自4月30日起每周五17时前报省农机局。邮箱:hebnjjlzz@126.com

四、加强应急值守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岗位责任,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和农机事故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一旦发生农机事故,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2021年4月30日



添加人:汪新勃 内容审核:朗月
欢迎分享,转载请保留出处及作者。 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与监理网(http://came.net.cn/)。 请在微信公众账号中搜索「中国农机推广网」,或用手机扫描左方二维码,即可获得信息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