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下发2021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免费证件分配方案的通知


来源/作者:安徽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  刘伟日期:2021-05-20【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皖农机监﹝2021﹞15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

根据2021年度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和各地上报需求,现随文下发2021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证件分配方案,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规范证件申请、制作、发放等相关流程,各地要严格按照分配方案(见附件1)的分配数量于 5月 28日前通过“安徽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以便生产企业正确安排证件生产和填写相关发货信息,同时方便各级监理机构及时查询物流情况,各地对收到的证件进行清点并验收合格后,应及时登录管理信息系统点击“收货”栏目,确认签收。

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行驶证按套进行发放,每套含1证芯、1证夹、1塑封套。

三、证件由生产企业发至各县级农机监理机构,收货后,请各地按照农业农村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件制作的行业标准进行验收,把好质量关并核对数量,发现问题及时以书面方式报送总站监理装备科。联系人:王楠楠 ;联系电话:0551—62655589。

四、证件数目相符且无质量问题,请各县(市、区)填写证件签收单(附件2),签字盖章后寄送纸质签收单到市级监理机构汇总,各市按照分配表核准无误后快递至总站监理装备科。邮寄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洞庭湖路3355号安徽农业大厦2125室安徽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监理装备科(收)。

五、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加强证件管理工作,按照《安徽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关于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订制与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农机监监〔2017〕41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管理的通知》(皖农机函〔2020〕869号)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证件的接收、核对、保管、发放工作,落实证件登记、使用、发放台账、质量跟踪以及定期上报等管理工作制度。

   附件:1.2021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免费证件分配方案

         2.2021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免费证件签收单


安徽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

2021年5月18 日

附件1-2021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免费证件分配方案.xls

附件2-2021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免费证件签收单(空白).xlsx


添加人:杨业鹏 内容审核: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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