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启动实施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来源/作者:湖南省农机事务中心  安全监理部日期:2020-10-27【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近年来,湖南省农机化发展步入快车道。截止2019年底,我省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6471.82万千瓦,数量庞大的农业机械给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越来越大的压力。为了化解农机手和农民朋友的安全风险,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省农业农村厅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6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22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全省在用农业机械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农机安责险)。2020年5月,省农业农村厅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湘农联〔2020〕50号),并根据我省实际,经厅主要领导同意,授权省农机事务中心负责我省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下称安责险)工作,由安全监理部具体组织实施。

  2020年5月22日,湖南省农机事务中心委托省招标公司按规定程序比选,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为主承保公司的五家保险公司组成农机安责险共保体。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双方签订了推广协议,着手开展工作。5月26日,在省农机事务中心召开农机安责险第一次联席会议,共保体五家公司代表及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中心领导与会,就如何推进此项工作进行部署。5月27日,在浏阳市召开全省农机安责险启动会,标志着此项工作在我省全面铺开。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农机安责险工作规范有序。省农机事务中心与共保体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农机安责险实施和事故预防工作的通知》(湘农机监理【2020】43号),双方建立了农机安责险协同推进机制,省市县设置了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了会议召集人和牵头人,县级成立了农机安责险服务站,双方配齐了安责险服务专员。建立健全事故预防激励机制,实行保险费率动态调节机制发挥价格杠杆作,并制定下发了《农机安责险专项服务经费管理细则》,既调动基层积极性,又确保让广大机主得到实惠。强化安责险工作指导与考核,确保此项工作快速推进。10月9日,省农机事务中心下发《关于明确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评价指标的通知》,强调以自我评价和平时工作情况为重要依据,激发基层的自觉性。至9月底,全省所有县市区实现农机安责险承保签单,承保农机安责险5808笔,金额200多万元,推广势头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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