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0年全国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的通知


来源/作者: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日期:2020-10-28【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农机管〔2020〕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强化农机事故应急管理,规范农机事故应急处理,提升农机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我司定于11月上旬在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举办2020年全国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观摩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参观南通市通州区农机安全监理便民服务点及农机合作社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情况。 

  (二)交流“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农机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二、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部门及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业机械化行政管理处室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负责同志,每个省份2人。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有关负责人参加。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5日上午报到,下午观摩演练;6日上午交流座谈,下午返程。 

  地点:南通维景国际大酒店(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西湖东路99号,联系电话0513-86279999)。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围绕“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农机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准备文字交流材料(不超过3000字),于11月2日前将交流材料(电子版)报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监督管理处。联系人:杨宏伟,电话:010-59193363,电子邮箱:njhsajc@agri.gov.cn。 

  (二)请河北、黑龙江、江苏、湖南、四川、陕西等6省做好交流发言准备,每省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三)请各地于10月30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农机监督管理处。联系人:沈如林,电话:025-86381129/13951905707,电子邮箱:srl5272@163.com。 

  (四)请参加演练活动的代表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规定,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附件:2020年全国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活动报名回执.docx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20年10月27日

文件下载:关于举办2020年全国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的通知.pdf



添加人:朗月 内容审核: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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