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携手中国石油湖北销售分公司共推乡村振兴 农机作业用油最高优惠13%


来源/作者:农村新报  记者肖敏、通讯员陈鹏宇日期:2021-03-01【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2月24日,湖北省农业农村厅、中国石油湖北销售分公司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农机作业用油优惠供应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今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于单次加油量400升及以上的客户,可享受优惠13%,或优惠7%+40公斤装中化复合肥一袋。

《通知》明确,对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机械实行优惠供油。一是湖北省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其用于农业生产的机具与设备,凭当地村委会证明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机大户、农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证明,就近到中石油加油站登记办卡。二是外省来鄂开展跨区作业的机具及其运输跨区作业机具的车辆,凭跨区作业证可登记办卡。

《通知》要求,湖北省内各中石油加油站免费为农机手办理“惠农”加油卡,其中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需取得年度检验合格标志。“惠农”加油卡可在国家规定柴油零售挂牌价基础上优惠5%,“惠农”加油卡仅限于农业机械用油,不得挪作他用,如有违反将取消优惠。因客观原因导致加油卡遗失、损坏,需要更换或补办的,持相关资料就近到中石油加油站按规定办理。

对单次购油量大的客户按照一户一策给予优惠(与惠农卡政策不叠加)。单次加油量100升(含)至200升(不含),优惠7%;单次加油量200升(含)至300升(不含),优惠9%;单次加油量300升(含)至400升(不含),优惠11%,或优惠3%+40公斤装中化复合肥一袋。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农机)部门和中国石油湖北销售各地市分公司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保障重要农时农机作业用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落实专人负责,进一步细化本地农机作业用油方案和应急预案;通过联合举行现场推介活动,印发宣传海报、宣传单、宣传册等资料,借助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介,向广大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宣传优惠政策和登记办卡等,告知农机作业用油站点和充值网点等。

各地农业农村(农机)部门和中国石油湖北销售各地市分公司要加强合作,积极在乡镇自有的加油经营网点或购机补贴、农机监理牌证办理窗口设立服务点,方便农户就近登记、办卡、加油;对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用油需求量大的客户或偏远地区的农机作业用油需求,惠农加油站可提供送货上门、送油下乡等服务。在春耕、“三夏”“双抢”“三秋”等重要农时季节,中石油各惠农加油站要保证农机供油不断档,并设立农机加油绿色通道,确保农业机械享受优先加油服务。

此外,中国石油湖北销售各地市分公司要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细化服务措施和工作目标,认真组织开展春耕、“三夏”“双抢”“三秋”等重要农时季节的农机作业用油工作督导和检查,确保农机作业惠农用油工作顺利实施。对不按规定提供服务、农机手投诉较多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中国石油湖北销售分公司监督投诉电话:027-8399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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