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一轮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使十堰丘陵山区特色产业受益


来源/作者:十堰市农机服务中心  吕世品 范洪江日期:2021-08-10【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近日,新一轮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已出台,调整后的补贴政策将更大力度地牵引丘陵山区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助力农机化作业服务产业提质增效,进而更大范围地推动十堰市茶叶、食用菌、生猪、水果、黄酒、木本油料等特色产业链快速发展。

据悉,2018-2020年,十堰市累计使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942万元,补贴农机具32784台(套),受益农户29199户。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拉动下,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82万千瓦,全市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1.2 %,较2017年提升了4.92个百分点。全市已有3家农机生产企业7类45种机具纳入全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湖北双兴公司研发生产的“饲料油菜收获机”“蚕豆收获机”在中国国际农业机械展览会展出,填补了国内空白。该公司的蚕豆专用收割机、振动式土地深松机、水稻精量穴直播机等三款新型农机(具)在今年湖北省首届新型农机装备田间展(演)活动首次亮相。

为加大对丘陵山区特色产业发展急需机具的支持力度,新一轮补贴政策在范围、标准等方面作了适当调整,突出稳产保供和绿色发展,优先保障粮食、六大农业重点产业链所需机具补贴,应补尽补。支持节能环保、精准高效、智能复式农机具、山区特色产业发展急需机具及北斗终端在农业领域推广应用。鼓励并支持各地结合本地情况,由地方财政安排资金对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所需和适用性强的机具开展补贴。在补贴标准上,围绕粮食生产薄弱环节、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急需机具以及高端、复式、智能农机产品的推广应用,提高旋耕机、免耕播种机、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水稻插秧机、履带式拖拉机等品目中部分档次产品补贴标准,测算补贴额最高可达35%。对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轮式拖拉机、旋耕机等产品逐步降低补贴标准,到2023年将补贴额比例降低至15%及以下。

今年十堰市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充足。全市已到位可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683万元,比2020年增加了200多万元。在补贴范围内,对全市六大农业重点产业链所需机具,敞开补贴,应补尽补。

政策明确指出,积极探索育秧、烘干、标准化猪舍、连栋温室、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成套设施装备新产品补贴试点。十堰市房县、竹山县、郧西县被列入全省连栋温室、水稻育秧中心成套设施装备等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县,重点实施农业特色产业农机化生产作业试点示范,真正让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惠及十堰山区特色产业、惠及广大农民、助力乡村振兴。

同时,新一轮补贴政策明确要求各地要围绕农民和农机生产企业切身利益事项,提出了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全面运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自主投档平台,全面实行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全面实行补贴受益信息、资金使用进度实时公开,全面推行补贴申请审核和资金兑付限时办理等具体举措。


添加人:曾鸣 内容审核: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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