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对拖拉机驾驶人的管理,贯彻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运输用拖拉机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的通知》(苏公通〔2020〕365号)、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入开展运输用拖拉机整治行动的通知》(苏农机〔2020〕22号),持我省拖拉机驾驶证不得驾驶变型拖拉机(含外省籍变拖)的规定,以及《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高排放机动车通行的通告》(苏府规字〔2018〕4号)禁止变型拖拉机及拖拉机运输机组在全市道路通行的规定。
常熟市农机主管部门通过政府网站、“常熟三农”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交警农机联动群、农机服务大厅张贴告知书等形式,多方位宣传相关政策,告知相关机手及时申请注销或更换新式农机驾驶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