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机局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江西省农机局  管理员日期:2018-08-31【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江西省农机局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赣农机综〔2018〕48号

各市、县(区)农机局(站):

  为加快农机购置补贴进度、促进政策更加规范、推动补贴办理更加高效便民,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8〕18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主要是督导检查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一)政策实施情况。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制定情况;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成立情况;内部控制规程建立和运行情况。

  (二)资金使用情况。是否按方案要求开展补贴资金需求测算和上报;补贴资金登记、兑付、实时公开情况;是否开展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调度分析。

  (三)管理创新情况。在扩大新一轮政策社会知晓度方面采取的举措;通过手机APP受理补贴申请工作进展情况;在补贴政策创新和服务手段创新的举措。

  二、督导检查组织

  (一)督导检查组组成。由省农机局人员和部分设区市农机局抽调人员组成5个督导检查组,每组2-3人,分组情况见附件1。

  (二)督导检查范围。督导检查做到设区市全覆盖。其中,九江、宜春、吉安、上饶、赣州、抚州每市抽查2个县(市、区);其余市每市抽查1个县(市、区)。

  (三)督导检查方法。一是座谈交流。听取设区市和相关县(市、区)农机局(站)的汇报,围绕督导任务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交流。二是材料审查。对相关县(市、区),督导检查组查看相关制度文件,并每县随机调取5份购机补贴档案,查看档案是否符合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查看“人机合影”是否规范,并通过电话核查购机行为的真实性。三是实地走访。督导检查组从被抽到的购机档案中,选择3户实地走访经销商和购机户,重点查看经销商处台账信息、机具购买人信息等内容。

  三、督导检查时间安排

  1、8月20日-24日,各地根据工作安排,由设区市农机局(站)组织本地县(市、区)农机局(站)开展自查,并形成各自书面自查报告和设区市总报告。

  2、8月27日-9月14日,各督导组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督导检查(具体时间由各督导组安排),填写政策实施情况表(附件2)、补贴机具抽查核实表(附件3),并形成督导检查报告于9月18日前报省农机局。

  四、工作要求

  各级农机局(站)要围绕政策实施关键环节工作,归集整理好有关材料,提前做好督导检查准备工作。各督导检查组要按照廉政要求,认真落实差旅、公务接待等规定,高效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附件:

  1.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督导分组情况表

  2.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表

  3.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抽查核查记录表

  2018年8月21日

  附件下载: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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