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2018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作者: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财政厅   管理员日期:2018-08-08【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关于印发《福建省2018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农综〔2018〕78号

各市、县(区)农业(农机)局(站、中心)、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农机安〔2017〕14号),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2〕133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农业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福建省2018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8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2018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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