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开展2018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管理员日期:2018-08-08【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山东省:关于开展2018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

鲁农机计函字﹝2018﹞65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部、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结合《省农机局关于开展山东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的通知》(鲁农机计函字〔2018〕20号)有关要求,现就我省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投档范围

  (一)2018年纳入我省补贴范围符合投档条件的新增产品,8月20日前获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推广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的产品,纳入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

  (二)第一、二批投档中审核未通过需要修改说明相关信息的产品。根据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单独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暂不受理投档。

  (三)农机购置补贴试点的新产品和农用植保无人飞机投档工作另行通知。

  二、投档要求

  (一)各农机生产企业继续按照省农机局《关于开展山东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的通知》(鲁农机计函字〔2018〕20号)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投档工作。

  (二)第一、二批投档因资料填报不准确退回的产品,请按照系统的审核意见,根据有关要求重新修订后上报。

  (三)微耕机、田园管理机、植保机械配套柴油机动力的产品需要上传型式核准证书。没有上传的不予归档,配套汽油机动力的需要在产品参数中注明。

  (四)投档产品上传的铭牌照片信息,要符合省农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明示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铭牌等有关信息的通知》(鲁农机计字〔2017〕29号)有关规定。上传的铭牌照片中出厂编号、制造年月、产品执行标准等信息不完整以及不能清晰界定铭牌为金属材质等的不予归档。

  (五)不符合我省投档范围、因违规被我省或者其他省级农机部门暂停、取消补贴资格等情况退回的产品,请勿再提报。否则将对涉及弄虚作假的企业纳入黑名单,取消该企业全部产品补贴资格。

  (六)第一、二批投档已经公告的产品,请勿重复提报,否则暂停该型号年度内补贴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投档为本年度实施指导意见规定的补贴范围内最后一次投档,截止到8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为更好的便利企业投档,本次投档期间请及时关注投档系统审核意见,根据审核意见及时修正上报。

  (三)投档结束后,产品信息修订上报以后,不再允许修改。因产品投档信息不准确、不符合投档要求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531-83199612

  技术服务电话:0531-83196867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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