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机计函字〔2018〕62号
各市农机局(办):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监督管理,根据农业部农村部《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我省有关要求,经研究确定,近期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包括敞开补贴政策落实、受益对象确定、补贴资金落实进度、手机APP推广使用、信息公开、咨询投诉电话等方面情况(见附件1),重点围绕补贴资金落实、便民措施优化、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补贴比例异常监管等开展督导检查。
二、检查方式
本次督导检查采取市级自查、省局抽查的方式进行。由各市组织熟悉补贴工作的人员,对本市所辖县进行督导检查。检查采取电话抽查、网站资料审查、实地走访等形式进行。
三、时间安排
7月28日-8月13日,各市根据工作安排,自行开展自查,并形成书面督导检查报告。
8月13日-20日,省局组织进行重点抽查。
8月31日前,省局组织各市进行集中交流,通报督导检查情况,研究进一步强化实施工作的对策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市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督导检查作为提高购机补贴政策实施水平和质量的重要一环,组织精干力量,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督导检查,确保达到总结经验、规范程序、堵塞漏洞、推动落实的目的。
(二)精心实施。要在全面总结借鉴以往督导检查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抓细抓实。要深入实施单位和合作社、农机大户以及销售企业,通过座谈走访、查阅资料、核验机具等形式,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点、风险点和农民办理堵点,了解情况,分析原因,找到症结。检查资料要力求全面、真实、准确,注重核实购机发票原件等关键资料,提高督导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深入总结。各市要在督导检查的基础上,对全市今年以来购机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既要注意发现、总结各实施单位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也要针对发现的矛盾和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各市检查材料和检查报告请于8月15日前一并报送省局计财处。
附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督导检查情况一览表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7月27日
附件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督导检查情况一览表
类别 |
主要内容 |
补贴政策启动实施进展情况 |
1、实施方案发布时间; 2、政策解读政策宣传情况; 3、补贴资金是否及时分配下达到各县区; 4、补贴申请受理和资金结算情况。 |
敞开补贴落实情况 |
1、补贴机具范围确定情况; 2、是否全面落实敞开补贴政策; 3、在扩大社会知晓度方面采取的措施。 |
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
1、补贴对象的确定情况; 2、是否对市域内补贴资金供需匹配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有哪些应对措施; 3、是否建立市县补贴资金余缺动态调剂机制; 4、补贴资金兑付工作是否全面展开,是否有时限要求。 |
管理服务优化情况 |
1、省级统建补贴公开专栏使用维护情况(是否按要求及时公布资金使用情况、补贴受益对象一次性公示、年度实施情况公告、投诉电话等相关补贴信息); 2、手机APP办理补贴申请应用情况; 3、补贴机具核验及补贴比例异常监管情况。 |
创新工作开展情况 | 补贴政策实施中的便民工作创新及成效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