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多措并举推动丘陵山区农机化快速发展


来源/作者:  日期:2020-04-01【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福建省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境内山地丘陵面积约占土地总面积的80%以上,粮食作物以水稻为主,水稻播种面积1154.07万亩,占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32.5%,在全国比重不到3%,但特色农业在全国占有一定位置,拥有茶叶、蔬菜、水果、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等七个全产业链产值超千亿元的优势特色产业。近年来,我省紧紧围绕提升农机化水平这一中心,通过创新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示范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扶持壮大农机服务组织等措施推动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全省主要农作物、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2017年预计分别达到51%以上、64%以上,已连续多年年均增长3.5个百分点以上,年均增速比全国高1.5个百分点以上,茶叶、畜禽、水产等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生产机械化协调推进,茶叶生产已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

  一、落实补贴政策,为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提供有效农机装备

  近年来,我省通过“实现两个全覆盖”、“开展两个试点”、“推进两项改革”等措施创新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力地提升丘陵山区农机装备水平,主要做法为:一是实现“两个全覆盖”。近年来,省级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对中央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外、适合我省丘陵山区使用的特色农业机械进行补贴,基本实现了特色农业机械补贴全覆盖,有效地保障了特色农业机械的有效供给;对中央资金补贴标准偏低的特色农业机械进行省级资金累加补贴,基本实现了特色农业机械省级累加补贴全覆盖,有效地提升了特色农业机械购置的积极性。二是开展“两个试点”。近年来,我省在全省率先开展补贴产品市场化改革试点、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试点产品不再需要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的农机推广鉴定证书,但应取得产品定型证明文件和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定型证明文件与产品检验报告可由社会机构出具,通过试点,有效地解决了农机推广鉴定滞后于特色农业机械推广应用的矛盾,显著地提升了我省农业主导产业机械化水平。三是试行“两项服务”。开展了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工作改革,试行农机推广鉴定产品检验社会化服务,具有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可作为颁发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依据,试行农业机械产品定型鉴定社会化服务,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学会、协会等单位出具农机产品定型鉴定证书,可作为农业机械产品定型证明文件,有效地解决了我省农机试验鉴定难以满足生产企业需求的问题。

  二、开展示范推广,为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提供有效生产技术

  近年来,我省在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薄弱关键环节上下功夫,开展“三个示范”,推动丘陵山区农机化全程全面发展,主要做法为:一是创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在总结近两年水稻和旱地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项目基础上,2018年省级财政将安排1600万元,在水稻主产区创建8个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按照大专项加任务清单的做法,整合力量,整县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动农机化技术集成,优选适宜的技术路线和装备,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为创建全国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打好基础。二是创建主要农作物农机化示范基地。为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围绕全程机械化生产的薄弱关键环节,从2016年起我省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创建主要农作物农机化示范基地,两年来共投入省级财政资金4100万元,在全省建设93个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和13个旱地作物机械化生产试验示范项目,打造了一批全程机械化亮点,典型引路,推广运用新机具、新技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综合机械化整体解决方案。三是培育农机化技术示范人。近两年,我省借力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政策,安排资金850万元,依托水稻生产全程化示范基地和旱地作物机械化生产试验示范基地,培育了农机化专业人才8500人以上,通过农机化专业人才的示范带动,有效地推广了先进适用的农机化技术和农机装备。

  三、培育服务组织,为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提供有效生产主体

  近年来,我省把扶持培育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推进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项目建设、示范创建、引导服务等措施培育壮大农机专业合作社,涌现出建宁闽赣农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顺昌聚发、长汀清荣等大型农机合作社,成为我省现代农业亮点、看点,主要做法为:一是开展项目建设。省级财政安排2300万元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库建设项目,补助124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了机库,106家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了水稻和旱地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项目,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生产条件,较好地解决农机“住房难”问题。二是开展示范创建。印发《福建省农机合作社规范建设指南》指导推动全省农机合作社开展规范化建设,通过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创建了部省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65家(部级2家),带动了全省农机合作社规范发展。三是引导开展作业服务。我省按照“打破区域界线,突破产业分割,加速推进水稻全程机械化社会化服务”思路,积极引导农机合作社开展机耕、育秧、机插、收割、植保、烘干等全程农机社会化服务,2017年全省农机合作社作业面积已达220万亩,农机专业合作社日益成为我省农机化生产的主力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三年提升行动。以提高水稻为主的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为目标,以创建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和示范基地项目为手段,每年建设8个率先基本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示范县、20个水稻机械化生产试验示范项目基地和20个旱地作物机械化生产试验示范基地,争取全省以水稻为主的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二是加大丘陵山区特色农业机械补贴力度。继续扩大优化省级资金补贴特色农业机械的种类范围,继续扩大优化省级资金累加补贴的种类范围,继续扩大优化补贴产品市场化改革的种类范围,继续用好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政策,使更多丘陵山区适用的特色农业机械可以获得补贴,促进特色农业机械的推广使用。

  三是加大农机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通过“先建后补”方式,补助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机库,提升农机合作社基础设施条件;通过“先作业后补助”方式,补助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服务组织开展机插、机收、机耕等农机作业服务,推进全省农机化生产。

  五、意见建议

  一是安排中央资金开展水稻机插作业补助。参考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按照“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原则进行,对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开展水稻机插作业进行补助,突破水稻机插这一薄弱关键环节,促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的快速提升。

  二是安排中央资金补贴特色农业机械。根据“放管服”精神,允许各省从已下达的中央补贴资金中切出部分资金,用于补贴中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外的特色农业机械,由各省根据相关规定自主确定特色农业机械的补贴品目及补贴标准。

  三是安排中央资金补贴部级示范社。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部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给予一定的奖励,提升农机合作社争创示范社的积极性,推进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发展。

   

   

  福建省农业厅 

  2017年1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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