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综合要闻  >>  新闻详情
新闻详情
来源/作者: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 分享

  • 手机版

  • 微信

关于举办农机化统计员能力素质提升班的通知

农机化总站〔2025〕129 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农机化统计调查制度修订解读,指导基层农机化统计人员更好地理解统计指标,提升统计业务能力,推动提高统计工作质量,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我站定于11月中旬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农机化统计员能力素质提升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农机化统计政策法规宣贯;

(二)《全国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调查制度》及智能农机统计新增指标解读;

(三)各版块统计指标、统计范围、数据审核原则及修订重点讲解;

(四)农机化统计直报系统操作要点介绍;

(五)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交流与答疑。

二、参加人员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农机化系统事业单位统计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25年11月12日报到,11月13日-14日培训,11月15日返程。

培训地点:杭州百瑞运河大饭店(杭州市拱墅区金华路58号,联系电话:0571-56651111)。

四、报名及培训费用

(一)报名方式。请根据培训需求自愿参加,于11月5日前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4d264dd981b85fa5ffb2c95be7071620

(二)培训费用。培训班收取培训费1800元/人(含培训、教材、培训证书等费用),餐饮统一安排,住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三)缴费方式。培训费采用银行汇款或报到时刷卡、支付宝或微信方式交纳,现场不收取现金。银行汇款请务必在备注栏标明“统计培训”。汇款单位名称与开票单位名称需保持一致,如不一致,还请备注参训人员单位名称、姓名,并开具证明提供发票信息。

收款单位: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十里河支行;

银行账号:11220701040017219。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期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得安排与培训内容无关的事项,严禁外出参加各种聚会、拜访、宴请等活动,不得饮酒。

(二)本次培训班全部开具普通增值税电子发票。

(三)本次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参加培训学员自行前往培训地点。

(四)培训结束后为参训人员发放培训证书。

(五)联系人:孙筱 010-59199156、17611191770。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2025年10月15日

    附件:农机化总站〔2025〕129号:关于举办农机化统计员能力素质提升班的通知.pdf

发布时间:2025-10-15提交人: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政策处责任编辑:总站信息宣传处 刘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