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农机“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通知


来源/作者:  日期:2023-06-05【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农机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监理站(中心、处、所)及相关农业综合执法机构: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3〕5号)要求,受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委托,就组织好2023年全国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水平。各地应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宣讲活动、交流学习体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农机执法案例”“以案说法”等活动,通过警示教育,强化农机安全红线意识。

二、强化“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意识,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及农机应急演练活动

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普法视频”展播、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等活动,扩大农机安全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各地要广泛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鼓励农机手阅读一本农机安全生产应急科普读本;号召农机服务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动员基层监理机构开展一次农机安全技能培训;根据农机行业事故特点,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让农机从业人员牢记安全生产责任。总站将在“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与监理网”“中国农机化信息网”开设专题,刊登各地农机“安全生产月”和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的新闻报道、人物风采、隐患排查治理成效、监督管理工作经验介绍等;展示全国农机普法宣传作品,强化警示教育。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农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

三、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推进农机服务组织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

各地要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农机安全监管法规,督促农机服务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各地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印发<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函》(农机管〔2023〕24号)的要求,组织开展农机服务组织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农机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作用、带头对农业机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带头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带头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宣传。紧盯春耕、“三夏”、“三秋”等农机作业高峰时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深入田间、场院、农机合作社开展一线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等,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严格文明执法,加强对农机服务组织法律服务,指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合公安部门等加大对农村道路安全监管力度,严格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的要求,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农机安全事故情况。

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总站将在山东省青岛市以网络直播+线下方式同步开展全国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播放农机安全宣传片,张贴安全海报,发放农机安全宣传材料和农机安全反光标识。各地要创新同步开展相关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开展文艺演出、开展“主播讲安全”等多种形式,解答农民群众关心的农机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问题;重点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农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等科普知识;利用中国农机推广微信公众号推送各地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视频;积极开展“送检下乡”“送安全知识下乡”等活动,加强农机安全文化建设,共同提升广大农民群众农机安全意识。

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按照2023年全国农机“安全生产月”宣传资料报送要求(见附件1)及时提交信息;6月10日前将《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见附件2)反馈; 6月29日前报送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和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

联系人:张林娜

电话:010-59199199

邮箱:njjlzfc@126.com

 

附件:1. 2023年全国农机“安全生产月”宣传资料报送要求

2.全国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3.全国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2023年5月26日


 

附件1

 

2023年全国农机“安全生产月”宣传资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内容

1.各地农机“安全生产月”或“安全宣传咨询日”的新闻报道等文字资料、活动视频等。

2.各地农机安全文化节目视频。

3.各地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农机手、农机服务组织等从业人员的先进事迹。

4.各地农机事故警示教育宣传资料等。

5.各地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执法检查、应急处置演练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二、报送要求

1.报送方式。报送工作以省级为单位,严格把好质量关。省级联络员负责宣传资料报送与联络等工作,文字资料直接由各省联络员从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与监理网后台提交。视频资料直接发送至邮箱:njjlzfc@126.com

2.格式要求。文字资料:要按有关要求撰写,可配活动照片。文字资料标题为:【XX省】XX市XX区开展“XX”活动;视频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每个视频应配不多于100字的说明文字,不大于100M。单个视频命名格式:【内容】X省+X单位+X时间+X事情简单描述,如:【文化节目】X省+X单位+《农机监理员之歌》;【活动现场】X省+X单位+X时间农机安全月活动启动仪式;【人物风采】X省+X单位+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农机手、从业人员等)。

总站将根据各地报送农机安全宣传资料的质量和数量进行审核和排序,对报送情况进行全国通报。


 

附件2






全国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姓名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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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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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人:张林娜 内容审核:张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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