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业综合执法改革中农机安全监理的实践


来源/作者:上海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  日期:2019-11-15【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发〔2018〕11号)、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通知》(农办发〔2019〕4号)的要求,依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委办发〔2019〕98号)、《关于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等单位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由市编委于2019年5月批准成立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撤销。在国家新《公务员法》颁布和实施之际挂牌,并开始过渡期运行。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前的情况

在改革之前,我市农业执法由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上海市农机安全监理所等六家单位(条线)(其中四家属参公编制,其余两家属事业编制)组成。区级农机执法与动物卫生、渔政执法、农资执法等都属于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农机安全监理职能运行则有三种形态:一种形态是区级农机监理所(站),区级农机管理、农机推广合署办公,行使行政执法以外的其他农机监理职能;一种形态是农机安全监理职能在执法大队中,成立农机安全监理中队(科),但不挂农机监理所牌子;还有一种形态是执法大队加挂农机安全监理所牌子。

(二)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进展后的情况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于7月份正式挂牌成立,确定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所属的行政执法机构,以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名义统一执法,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主要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农村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实施农业相关领域的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开展制(修)法及普法相关工作。此外,还负责十二项主要职责,其中农机安全监管主要是“负责本市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监督执法,负责较大以上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目前,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和16个一线执法机构,其中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大队由原农机监理所整建制划入,编制保不变,共8人。

二、主要的做法及成果

1.领导高度重视,顺应改革大势。这次农机监理机构整建制纳入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改革中并顺利开展,主要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特别是李强书记就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召开专题会,再动员再部署,出台了《关于深化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相关制度、文件,明确了改革的时间表、节点、目标、方案。

2.充分协调沟通,统筹兼顾。为保证原农机安全监理所整建制划入,我们坚持主动作为,积极争取。首先,改革期间,我们积极承担农业农村委交办的相对应的部分行政检查、行政许可和其他工作,坚持有为才有位。其次主动沟通。改革领导小组对农机安全监理所等6个单位的职能、性质、人员等各方面情况进行摸底、调研,我们积极配合,对职能定位、改革后工作的开展献计献策,争取了操作性强,又兼顾各方利益需求、有利于队伍稳定的初步方案。第三是及时把农机安全监理的性质、职能、人员情况和下一步的执法监管工作方向与执法总队党委沟通,确保农机监理执法的职责合理,有利于定编定岗。

3.有序整合,措施得力。强化了党委的统一领导和执法主体的作用。这次农业执法综合改革优化了职能定位,明确了分工协作。将原各单位的公共职能整合到内设机构相关科室,将相对专业的职能整合到一线执法大队,做到既合又分。以农机安全监理为例,我们把原来办公室、党务、人事、财务、管理教育、安全宣传、法律法规、队伍建设、廉政建设、装备建设方面职责划归内设的办公室、信息装备科、法规科及综合科等科室,把相对独立的农业设施管理、牌证管理指导监督、行政执法、事故处理、应急处置、“平安农机”创建、重大案件督办等专业性较强的职能划归一线农机执法大队,进一步规范和理顺了执法机制及执法行为,提升了整体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做到一线执法大队相对固定和整建制划转,确保队伍的稳定性、连续性。

4.成果明显,便捷高效。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后有显著的成效,建立了一支高效便捷的专业执法队伍。一是拓展了农机监理一线执法人员的成长空间;二是整合了农机安全监理队伍结构,优化压缩了非专业性编制,健全规范了执法制度、执法体系;三是实现了农机执法纳入统一应急指挥响应机制和信息共享;四是解决了各独立建制在安全监管职责中的推诿,减少了管理边界;五是提升了农机执法办案的效能。例如,10月下旬,上海奉贤区发生了一起田间收割机作业的农机安全事故,从报警接警出动,到事故的救援、调查勘察,和交警、安监部门联合衔接,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信息,整个过程流畅,时间缩短近1/3。处置措施得力,真正体现了改革后农机监理执法队伍快速高效专业的作风,社会各界对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反响很好。

三、思考和建议

1.建议要真正实现融合,打造一支纪律严明、执法规范高效的综合执法队伍。执法主体、执法方式、执法标准及法律法规、执法着装统一,执法信息共享、执法装备建设升级。另外,执法证件最好统一由司法部门颁发。

2.建议全国农机监理体制建设应一致,要下决心考虑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的性质、编制问题,统一纳入执法类公务员来定编,有利于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执法效能。

3.建议在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设置上进一步规范合理。例如目前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机构编制来看,在考虑和区级执法大队的衔接上职级匹配有所不足,对后续工作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议一线执法大队由原先正科级升格为副处级。

乘着改革的东风,上海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农业综合执法改革中蜕变,必将迎来新的机遇和发展,以新的面貌、新的形象书写农业综合执法人的新魅力。


添加人:朗月 内容审核: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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